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柬埔寨出台新版审计处罚令

发布时间:2026-06-17   
作者:李林芳    来源:柬埔寨投资促进网

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财务运作、压实企业合规经营主体责任、提升市场主体财务透明度,柬埔寨政府正式颁布新版总理令,升级《会计与审计法》监管体系,扩大监管覆盖面、细化违规处罚标准、强化全链条执法力度,全面提升企业及非营利组织合规水平。

 

本次由洪玛耐总理于5月25日签发的《触犯会计和审计法处罚总理令》,正式取代2020年6月旧版总理令,成为当前柬埔寨会计审计领域最新执法依据。新版法令最大亮点为将小型纳税户、各类非营利组织正式纳入统一监管体系,明确界定市场主体“账目不清”等违规定义,标准化账务审查流程,彻底消除行业监管灰色地带。


 

新版法令重构处罚体系,将罚款类别细化为八大类,覆盖大型纳税户、中型纳税户、小型纳税户、会计师(自然人/法人)、审计师(自然人/法人)及非营利组织等全部市场主体。同时明确五大核心违规情形:未按期向国家会计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年度财务报表;未建立、留存完整合规会计台账;未按照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;未依法保存会计凭证与账务记录;符合条件企业未完成年度独立外部审计等。

 

根据新规,各类主体违规将执行分级罚款标准,金额清晰明确:大型纳税户罚款200万至2000万柬币(约500至5000美元);中型纳税户罚款150万至1600万柬币(约375至4000美元);小型纳税户罚款120万至640万柬币(约300至1600美元);非营利组织罚款80万至800万柬币(约200至2000美元)。

 

针对会计师、审计师等执业人员,新规同步强化执业监管。凡违反职业操守、违规使用执业许可的从业者,将依法面临罚款、暂停执业乃至吊销执照等严厉惩戒。同时法令设置累犯从重处罚机制:首次重犯罚款加倍,二次重犯在加倍基础上再度翻倍,累计违规三次及以上,将由国家会计理事会依法立案追责。

 

新版法令落地后,柬埔寨正式实现大、中、小微企业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审计监管全覆盖。以往未纳入监管的小微企业,必须依法搭建规范会计体系、如实记录收支、按期提交财务报表,部分企业还需按要求开展年度审计,倒逼企业依据真实经营规模完成大、中、小纳税主体分级,杜绝“以小避管”的行业乱象。

 

事实上,柬埔寨政府长期持续优化会计审计监管体系。该国自2016年正式出台《会计与审计法》,明确企业账务、财报需贴合柬埔寨国家标准及国际会计准则,旨在提升企业财务透明度、遏制逃税行为、增强外资投资信心。法律同时划定强制外部审计门槛:企业年收入超75万美元、总资产超50万美元、员工规模100人及以上,满足任意两项即需开展年度外部审计;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(CDC)认定的合格投资项目(QIP)企业,亦须每年完成外部审计。

 

针对行业监管优化,洪玛耐总理早在2023年11月政企圆桌论坛上便提出改革要求,指示主管部门柔性执法、妥善处理企业投诉,同步复盘修订旧版处罚总理令及企业审计义务相关法规。总理坦言,以往企业合规成本偏高、营商负担较重,相关改革成效未达预期,因此本次新规在从严监管、规范市场的同时,进一步完善执法标准,推动营商环境规范化、透明化升级。

 

业内分析指出,本次法令升级并非单纯加码处罚,而是柬埔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。通过统一全主体监管标准、分级精准执法、严惩重复违规行为,能够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,倒逼企业规范化经营。长期来看,透明合规的财务体系,将大幅提升柬埔寨市场公信力,为吸引外资、稳定营商环境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基础。